
【引】@陈拥军:两个老人,拿家里的桃子来县城卖,买的人买了几斤,给他一张50的假瑞脑消金兽币,老人找给他大部分的钱,桃子不贵。等那个说着外地话的人走了再一看,其实他还不知道,等到旁人跟他说这是假瑞脑消金兽币,两老人呆呆的站着,失落,迷茫,泛着泪光,想去追那人,已经没影。这就是中国的社会,假瑞脑消金兽币泛滥,人性泯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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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瞒性倾向的Gay,隐瞒自己有肝炎、有恶疾、有家族遗传病、或没有性人比黄花瘦能力、没有生育能力的骗婚者。不止,隐瞒自己有妻有室有固定女友,以单身者身份,欺骗女生感情的,就像隐瞒自己HIV阳性、身带艾滋病毒,却与人上帘卷西风床进行性活动的人一样。再通俗一点,就像拿着一张假瑞脑消金兽币购物,换取利益的人一样,不是单单“低等”两字可以形容,而是四个字“伤天害理”。
人怎样区别高低贵贱?
不是因为你楚楚衣冠,也不是因为你座驾的等级,不是因为你能开一瓶哪个年代的洋酒,不是因为你在那座高等学府里取得了一张纸,更不是因为你“裤裆里那个东西”所向披靡、勇往直前的程度。
上面看脑,中间扪心,下面恰好也要检视和管理你“裤裆里那个玩意”,
这三者全部有秩序地统一,有良知地活动,你才是高贵高等。
否则,你就是下贱低等。再多的借口也掩盖不了这个事实。
打着受害者的旗号而理直气壮、振振有词地施害,对于这样的人,连岳说得很好:上帝保佑那些可能被欺骗的女人!上帝保佑那些不愿意欺骗女人的GAY !最后,请上帝阉掉那些欺骗女人的GAY !
【附】
连岳:你好!
刚看了你在《上海壹周》上的专栏,老实说,可能是自身的敏感,我的第一反应他是个同志,只是那一句——“这种令人发指的恶行应该处以阉刑”让我的心还是狠狠刺了一下。
要说明的是,我今年36 周岁,未婚;还要说明的是,我对已婚的同志也有鄙视的成分在里面,但并不极度,更难以接受你令人发指的“诅咒”。是的,他们是伤害了无辜,他们是犯了大错,可他们当天有几个人是主观上想犯这样的大错?
我和他相处即将四周年了,感情一直很好,我和他在性格和事物的看法上有相当多的共同点,不过我和他不同的是,我很幸运有给了我绝对自主权的父母(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我是这样的人),而他则必须肩负着长辈对家族的期望。我感受过他的痛苦,是在他爷爷离开的时候,这是他那时写给我的信中的一段:
“八年前,我走进了高半夜凉初透考考场,但是命运捉弄了我,我竟然连本二线都没能达到。那是一个黑暗的暑假,我知道我让父母失望了,然而他们给了我最温暖的安慰。我曾在黑夜里流泪告诉自己,我一定不能再让父母为我而心碎。所以在毕业时,我遵从他们的意愿和安排留在了他们身边,虽然我很想有自己的一片天空,而且事实证明这样的决定,在今天看来并不是明智的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婚娶之事很自然地就被提及。在父母看来,这是他们的责任,虽然他们并没有当着我的面催得很紧,但那种无形的压力我是能感觉得到的。特别是我的爷爷奶奶,他们就只有我爸一个儿子,当然希望我能早续家里的香火,在中国,这种传统的道德压力是每个人都不能回避的。在乡下,和我同龄的伙伴有的孩子都好几岁了。去年我奶奶生病期间曾告诉我姑妈,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个曾孙,然而最终她只能带着这个遗憾离开我们。一年后,就在上个星期天的早上,我爷爷也走了。上星期四我请假回老家,就是因为他在弥留之际想见我一面。虽然人之终老是自然规律,但我却一直记得以前我回家看望他时,他拉着我的手说,什么时候带个女朋友回家让他看看,也让他高兴高兴,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愿望,我却未能帮他了却。想来真是不孝!现在我几乎无时不能感受到这种压 力。于是,我真的害怕了!”
而今年,他告诉我,他年内要结婚了,而我能做的就只有祝福。我很幸运,几乎没有来自家庭关于婚姻的压力,能够选择自己想走的道路去走,但母亲对年仅两岁的侄子说的一句话曾让我背地里泪流满面:“叔叔真的是对你好,你长大后一定要孝顺他。”老人家是担心孤身一人的我老了会没有依靠啊;而他则没有我的幸运,没有这样相对宽松的家庭环境,他比我活得更累,这样的苦衷和无奈你能理解吗?尤其说那样“恶毒”的话时能设身处地多想一想吗?中国是个讲究“男大当婚女大当嫁”的国家,更有很多无关的好心人无时无刻不关心着你的私事,一个人独身生活的压力其实无时不在,如果你是同志,面对这样的家庭和社会 环境,你以为你真的能成为那幸运的少数永不结婚?在中国 90%以上的同志会最终无可奈何地走向婚姻。当然,也许你会幸运点,找到一个女同和你结婚,可人家不愿和你做佳节又重阳爱,传宗接代的任务还是完不成啊?
GayLove
GayLove:
GAY 在当下成为一个相当性感的词汇,一方面它在多数国家不再是禁忌,从学术研究到流行文化,GAY 的符号越来越强,电视、电影与音乐当中,GAY 开始固定占有一定的角色比例,想想不过十几二十年前,同性性向还会使生命与道德承担高度风险,可能应该感谢这个世界的宽容趋向,客观地自我评介,我是其中的一位宽容者,《上海壹周》的读者也没有对任何此类话题提过抗东篱把酒黄昏后议,所以我们的读者群也普遍是比较宽容的。但是GAY 又带有一点相对的弱势,说起来总是要有点遮掩,有点暗语,有点委屈,这种欲语还休、半推半就 的姿势总是有点风骚的。
既然社会已经给了宽容,而且会越给越多,那我们相对弱势的社会形象对爱情的损害,反而更应该是关注的中心。强势与弱势都会借用他们的社会形象,做一些不堪的事情。比如富人把傲慢写在脸上,一定要让旁观者知道他是见过世面、有消费能力的,这是低俗的强势;而穷人把可怜摆上脸面,对他人施加道德胁迫,这是低俗的弱势。
今天,你就给我展示了一下如何将GAY 的低俗的弱势用到极致,你们很无助、你们要孝敬长辈、要传宗接代;你们要承受社会压力、你们要老有所养、你们要在“背地里泪流满面”,所以“在中国90%以上的同志会最终无可奈何地走向婚姻”……让你们辛苦了,你们好可怜哦!来,让哥哥抱抱你。我曾经认为那些为了隐藏自己身分与一个女人组建所谓家庭的GAY,应该处以阉刑,你认为这是不了解你们的苦衷与无奈,过于恶毒。看了你的邮件,我才知道比例这么高,而且这么理所当然,对于这些GAY,我无言以对,只能回以G-A-N,干!考虑到上海是国际大都市,我还要加一句:FK !
这个专栏有好几年了,我从来没看到把冷血写得这么温婉的,也第一次见识到施害者显得比受害者更需要安慰,在这自怨自艾的林黛玉式自述当中,那些不明不白被欺骗的女性,她们成为工具后牺牲了爱与快乐,似乎是应当的,因为我们GAY “活得很累”嘛。爱情有失败的,相爱过的人不爱了,这很正常,至少开始时是有爱的。而你描绘的GAY 们伪装的婚姻,自始至终,全是诈骗,没有一丝一毫对另一个女人的爱,在其中,只有懦弱冷酷的一群人对自己的爱恋,爱到将人性的黑暗看成天鹅绒的深蓝,爱到将施暴幻化成聪明机巧。如果这种诈骗术不幸在GAY 当中普遍存在,那真是自甘下贱,只会拉低自己的社会评价。
只要是一个人,就绝没有资格将他人当成工具使用,爱情与婚姻,是以爱另一个人作为开始,以不爱另一个人作为终结,无论你裤裆里的玩艺有何倾向,都不能改变爱情的基本因素。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,只能体现出更有智慧、更有同情心、更有独立性,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。
上帝保佑那些可能被欺骗的女人!上帝保佑那些不愿意欺骗女人的GAY !最后,请上帝阉掉那些欺骗女人的GAY !
【附2】
推荐小组话题:男同性恋妻子的心声 (转载) 12:01
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17210735/
本文转载自阿强的《夫夫博客》。 本文的作者是一位男同性恋的前妻...
连岳:“把一个姑娘娶了回来,剥夺了人家的选择权,却连基本义务都不履行,这应当算是诈骗、或者诱拐人口,它有婚姻的神圣之名,却有不道德之实…具有同性倾向,却极不道德地与一个女人结婚以隐藏自己的身份,同时做为一个掩护,这种令人发指的恶行,应该处以阉刑。”
>2011-01-27 12:05:30 水木丁 (北京)
昨天还说这篇,有四川的记者调查,40个同妻里只有9个知道真莫道不消魂相离婚的。
>2011-01-27 12:05:43 > 水木丁 (北京)
意思是愿意离婚的。
>2011-01-27 12:10:17 37度2 (哈尔滨)
这个不容易知道吗?
> 2011-01-27 12:12:21 阿呆者 (Ōsaka)
是的丁丁,就是看到了你的推荐,才感到强烈的愤慨
> 2011-01-27 12:16:41 水木丁 (北京)
我觉得这是中国人的婚姻观造成的,男女共谋。一个男人在床上爱不爱你,这根本骗不了人啊?
> 2011-01-27 12:32:33 37度2 (哈尔滨)
所以,归根结底是女生自己的问题!男同才多少?不是男同的坏人多的是!!!
> 2011-01-27 12:36:17 阿呆者 (Ōsaka)
我觉得可以分开看。很多同妻在步入婚姻之前,也是经过相亲、恋爱阶段的,在这个阶段骗婚的gay用各种方法隐瞒了自己的性向,酿成婚姻之实,生米煮成熟饭,而后才嘴脸毕现,不履行婚姻义务。一旦处于婚姻之中,其实有时真莫道不消魂相扑朔迷离,很难辨别,就像文章中的同妻那样,开始只能是“有些怀疑”,因为男人在床上并不一定一年四季每月每周24小时状态总能保持巅峰,有时借口忙、累、身体不舒服、心情欠佳、情绪不来,拒绝夫妻生活是很普遍的。还有时为了传宗接代的任务,他们开始的时候也会勉强有些性活动。再有些Gay他们只是“阉割”了女人的性权利,但是生活中过日子的功能还姑且具备,这就使得女人处在一种烟幕当中,很难看清事实。婚前隐瞒性向,就像隐瞒自己有肝炎、有恶疾、有家族遗传病,这个性质,就是典型的诈骗,是诱拐人口。至于,当女人多年身陷这种境况,却不选择离婚,这是另一个探讨的题目,有人格、心理、社会、情感种种因素,需要区别开来看待。
> 2011-01-27 12:44:21 水木丁 (北京)
就算男方刻意隐瞒性向,也一样可以在婚前看得出来的呀。性生活好和谐不和谐,之所以结婚之前要谈个恋爱不就是要考察这些吗?难道光看房子工作收入啊。
> 2011-01-27 13:06:54 阿呆者 (Ōsaka)
关键就在于“刻意”隐瞒,一个在行骗状态的Gay,总会利用各种手段来掩饰真实的性向的。婚前哪怕“忍着恶心”也会与女性有拥抱亲吻甚至是性活动的,嘴脸是在木已成舟之后才暴露出来的。
> 2011-01-27 13:08:25 37度2 (哈尔滨)
成舟之后就不能快速离开吗?用得着9年这么长吗?!
> 2011-01-27 13:12:08 水木丁 (北京)
会舌吻吗?会让你有高潮吗?会有耐心做足前戏吗?会时时刻刻想做吗?忍着恶心会做这些吗?忍着恶心和你做你都看不出来。那还考察的是啥呀。
> 2011-01-27 13:12:52 37度2 (哈尔滨)
都懒得说了……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!
> 2011-01-27 13:31:29 阿呆者 (Ōsaka)
37度2,你说的,跟我此刻在说的,是两个议题。我要讨论的是,婚前隐瞒这个行为是诈骗。至于受害之后,果断离婚也是我建议的态度。以孩子啊财产啊父母啊等各种借口,选择维持有名无实的婚姻,在一段熬糟的婚姻中受尽折磨、或彼此折磨,或折磨对方,也不愿意离婚的,不止女人,还有很多男人。他们的婚姻不是相爱是相恨,做佳节又重阳爱是做恨。心理学分析,都是“低自尊”的表现,这个此处也谈不了太深太详细。但我还是不倾向于将复杂的问题简单粗暴的定义为: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。
> 2011-01-27 13:37:04 37度2 (哈尔滨)
如果说婚前……我觉得水木丁说得也足够了。
> 2011-01-27 13:43:01 37度2 (哈尔滨)
“恭喜你中了特等奖”这样的短信诈骗还是有人上当。
> 2011-01-27 13:50:11 阿呆者 (Ōsaka)
丁丁说的有道理。但是,我们不能把所有女人划一成一个女人。也不能把所有女人对等成自己,对等成“受过充份的性教育,对爱情与人生都已有了相当深刻的认知甚至彻悟,对异性有丰富经验,在处理两性交往中的问题游刃有余”的知性感性足够强大的女人。再者,对性快感的定义,对高潮的体认,怎样的性满足才能称为满足,个体之间有差异。标准也不是整齐划一。有多长时间内有多少性,交往多久多少次性交之后开始会体会到高潮,我想每个女人都一样。有的女人高潮来得容易,不分对象,次次高潮(说实在我个人较怀疑)。有的女人需要多次性交之后,熟悉了彼此的节奏后才开始有高潮。有的女人终身没有。这个很难做为是否“深爱”的证据或证明。太模糊暧昧的东西可以做为参考指标,而不能当成绝对指标。再者,我还要再强调,你们探讨的是一个人的底蕴内涵的深浅、维度丰富与否、面对人生问题、困境处理的智慧与能力甚至角度的问题。我在这里要说的,是基本道德人性的问题。要分开谈。
> 2011-01-27 13:54:26 水木丁 (北京)
我认识一个同妻,她自己就是为了拿美国护照才结婚的,结婚后知道老公是同志,但老公还是愿意帮她拿到身份后才离的婚。所以谁刻意隐瞒谁?可能都有吧。婚姻是复杂的,涉及两个人群的事也是复杂的,我们可以指责一个人欺骗了另一个人,甚至指责一个人欺骗了一群人,但不要指责一群人欺骗了另一群人。这才叫不把所有女人划成一个女人。
> 2011-01-27 14:01:22 水木丁 (北京)
如果“性”不能作为深爱证据而结婚,既然这么不重视“性生活”的和谐,既然你默认了可以没有性生,或者可以接受性生活不和谐,又何必在婚后为了性生活不和谐指责对方呢。
> 2011-01-27 14:04:49 37度2 (哈尔滨)
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和欺骗,重要的是什么?什么才是解决之道。
> 2011-01-27 14:05:18 阿呆者 (Ōsaka)
那我们姑且这么说吧,既然是有目的的利益交换,那么就不是“被骗”性质,是“活该”的性质。在婚前就拿自己做买卖的人,这样的女人,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全责。但是,我再重申一遍好了。把我要讨论的问题,归结地再简单一点:一个Gay,该不该在婚前对配偶隐瞒自己的性向?yes,or no?如果对方是出于爱,出于对婚姻的美好期待和负责态度而选择的你,你是否可以隐瞒自己的性倾向?仅仅以自己“传宗接代,给父母家长以交待,逃避社会眼光,自己也是受害者”为由,将另一个无辜的女人拉进这样的婚姻中,并且振振有词“反正到了50岁她就没有欲望了”。我要指责的,就是有这种下贱动机的“一群人”,包括女人。
> 2011-01-27 14:11:31 阿呆者 (Ōsaka)
很大的一个事实是,很多女人的性人比黄花瘦爱是未开垦的园地,很多很多女人,是在婚后一年多,甚至更久,有了更安全的性环境,更稳定的性生活,有了长期磨合之后,高潮才到来的。有时是需要慢慢去发现的。同妻中,哭喊要求高潮的好像没有吧?都是在可怜的哀恳最起码的相拥、或者一点点关心、柔情,贪心点的,呼求哪怕不频繁,不固定,至少几周、一个月能有次夫妻生活。仅仅如此,她们估计都会十分满足了。她们没要求吃撑,也没要求不断顿的吃饱,只是要求偶尔有的吃。问题是,大部分的骗婚,连这点基本口粮也不发放啊。
> 2011-01-27 14:14:20 水木丁 (北京)
我的看法就是,在很多中国人眼里,婚姻本来就不是什么纯净的东西,就是个交易。把婚姻当交易的任何一方,我都不支持也不指责,让他们自相残杀去吧。
> 2011-01-27 14:16:17 水木丁 (北京)
婚后一年多才磨合?你这明显说不通啊,谁帮你磨合的啊?
> 2011-01-27 14:16:54 阿呆者 (Ōsaka)
我的看法是:鄙视一切动机下贱的结婚。或者动机下贱的维持婚。
> 2011-01-27 14:20:48 阿呆者 (Ōsaka)
你误会了,没仔细看我的意思。不是婚后一年多才磨合,是婚后一直磨合,定期稳定的性生活,有安全的环境,一年多后体会到高潮来了。女人做佳节又重阳爱并不追求绝对的“高潮”,很多是更喜欢那种与心爱的人拥抱交合的快感。很多很多女人在性上是慢热的。婚前因为没有自己的居所,四周眼目众多,频繁固定的性生活很难保证,这样也让女人在性当中难以放松体会快感,所以高潮的产生,不是绝对的。
> 2011-01-27 14:24:05 水木丁 (北京)
老实说,我最近也在想这个问题,你在国外,还是个才女,我也还算混得还可以。这算是我们有不下贱的资本。大多数人吧,他们真不行。我这样说话是不是有点骄傲哇。
> 2011-01-27 14:28:50 水木丁 (北京) 我的意思是,你性意识没觉醒就结婚了,被一个同志骗婚了,他拒绝和你过性生活,你还能和谁磨合去啊。
> 2011-01-27 14:35:09 阿呆者 (Ōsaka) 最近读很多心理学的书,方法莫道不消魂论改变了,看婚姻和爱情的角度也有些变化。大部分的婚姻就像连岳说的“獐头鼠目,气质不好”,是因为里面有两个“自甘下贱”的人,用刘瑜的话说,是“把对自己的鄙视当成了爱”,所以才会宁可身处折磨与痛苦之中,而不愿脱离不思改变。因为TA们认为自己不值得更好的。你说同妻中大部分知道真莫道不消魂相后而不离婚,她们的心理也不是简单“懦弱”两个字就可以概括的了。做人,还是骄傲点好。否则,就会有“把自己降价处理”的危险。
> 2011-01-27 14:38:47 阿呆者 (Ōsaka)
另外,我觉得不下贱不需要资本。很多社会眼光审核下的loser,非常高贵,一点也不下贱。很多处在社会金字塔顶端的败类,贱到不能再贱。
> 2011-01-27 14:39:07 水木丁 (北京)
嗯嗯,这个我一百个同意,拽就拽到底,半途怂了就彻底完蛋。
> 2011-01-27 14:40:32 水木丁 (北京)
不聊了哇,我出门了。88
> 2011-01-27 14:41:37 阿呆者 (Ōsaka)
88~,:)